单身申请人(申请家庭)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,作出书面诚信承诺,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
  (一)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;
  (二)单身申请人(申请家庭成员)的身份证;
  (三)单身申请人(申请家庭成员)的本市户籍证明,或《上海市居住证》;
  (四)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;
  (五)单身申请人(申请家庭成员)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《不动产权证》,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《租用居住公房凭证》;其中本市户籍人员,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;
  (六)单身申请人(申请家庭主申请人)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;
  (七)单身申请人(申请家庭主申请人)的劳动或工作合同;
  (八)其他相关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