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 载 须 知 |
告知信息:请单位如实填写下载的表格后,务必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,按“填表说明”要求的方式,提交至指定地点。 填表说明: 1、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,连同最近一期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,通过以下方式提交: 2、如发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与现行规定不相符的,还应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计划。 3、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办理要件:(1)营业执照、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;(2)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(3)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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