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,防范和遏制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,确保资金安全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,本市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沪公积金管委会﹝2015﹞11号)。

    《通知》于2015年10月15日起施行。市公积金中心将按照《通知》规定,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关操作细则,认真组织实施。 

 

    链接: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