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公用部位、公共设备或设施需维修,根据市房管局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规约,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后,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项目、金额、服务对象等进行分摊。
操作:
(1)通过售公房维修资金信息系统-维修资金分摊使用进行处理。
(2)持打印支取汇总表,物业企业、业主大会盖章后,和其他相关资料到建行相关网点办理落地审核。